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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范中心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

发布时间:2021-05-20

研究生奖学金各部分评定内容所占比例

序号

项目


2019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

1

课程学习

学位课平均成绩



选修课平均成绩


10%

2

创新能力


80%

3

社会活动情况


10%

合计


100%

课程学习、创新能力、社会活动总得分=各环节得分×该环节所占权重

具体细则如下:

一、课程学习 适用于研二,研三成绩不计

课程学习分=学位课平均分*所占权重+选修课平均分*所占权重

二、创新能力

基础分20(包括指导本科生论文、跟导师做项目等)

1发表论文100分封顶):三大检索20/篇,英文16/篇,国际会议论文12/篇,国内会议论文4/篇,核心12/篇,普通4/只接受第1作者或导师为第1作者的文章,第1作者得100%,(含录用通知);所有论文都必须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。      

2专利:发明专利授权20分,实用新型授权8分;申请则分数减半。

(排名第1和导师第1、学生第2得分相同)

3科研获奖:国家级 ≤40/项(一等奖40分,二等奖37分,三等奖34分),省部级≤20/项(一等奖20分,二等奖17分,三等奖14分),行业奖励≤20/项(一等奖20分,二等奖17分,三等奖14分),其余4--10/项不等。

(获奖者1人得100%;获奖者2人排名第165%,排名第235%;获奖者3人排名第160%,排名第230%,排名第310%,第4及以后不计分。)(没有国徽的获奖证书,按行业奖励计算)

4课外科技活动:国家级≤20/项(一等奖20分,二等奖18分,三等奖16分),省级≤10/项(一等奖10分,二等奖8分,三等奖6分),校级≤3/项(一等奖3分,二等奖2分,三等奖1分)。(没有国徽的获奖证书,按行业奖)。Seminar 1/次,4分封顶。

(获奖者1人得100%;获奖者2人排名第165%,排名第235%;获奖者3人排名第160%,排名第230%,排名第310%,第4及以后不计分。)

三、社会活动情况

基础分 30 (参与学术讲座等)

1学术活动 参与学术论坛、国际国内会议等 10/

2其他活动:如运动会、文体活动、三助、学院联系人、学生干部等:10/

3非专业文体获奖:校级20/项,省级50/项。(获奖者1人得100%;获奖者2人排名第165%,排名第235%;获奖者3人排名第160%,排名第230%,排名第310%,第4及以后不计分。)

4实践工作:单位实践、社会实习、暑期实习、实验室建设等20/项。

5参加课题、seminar、听讲座报告以及课程学习,缺勤一次扣1分。

(注:以上每项总分不得超过100分)

四、2020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方案

2020级研究生按照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评定学业奖学金,各等级人数须严格按照学校分配标准执行。

说明:1、创新能力考核主要体现对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考核,包括发表科研论文、出版专著、科研获奖及专利和课外科技活动等。论文获奖不加分;英语六级和计算机二级不另外算分。创新能力基础分需提供参与导师项目、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等证明材料,未提供者则没有基础分。2、社会活动情况是指研究生必须参加新生教育活动、学校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、研究生所在单位组织各项课外活动(包括研究生学术论坛、运动会、文艺晚会和其他活动)等,研究生干部、学院联系人、三助等应予一定的体现。 3、本细则解释权由教授委员会负责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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